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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后房屋还能不能展开买卖?

来源:电热设备 时间:2023-04-30

腾退公告公开发表后,不愿腾退,能不会赚到平房呢? 北京京康法官STUDIO主任、西北政法大兼修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兼修法理兼修院聘为大兼修教授史西宁主任法官来跟大家聊一聊。

京康普法

1、腾退公告后,平房会有一年的冻结期,在冻结期内可以借贷平房,但不会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

2、 法律依据:《私有上平房征税与免除法令》

第十五条 平房征税管理机构必要对平房征税之内平房的权属、区位、主要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追查登记,被征税人必要未予立体化。追查结果必要在平房征税之内向被征税人公布。

第十六条 平房征税区域内确定后,不得在平房征税之内试行新建、整修、整修平房和改变平房主要用途等不当减少免除费用的不当;了事试行的,不予免除,平房征税管理机构必要将前款所特依法书面通知有关管理机构取消办理无关均须。取消办理无关均须的书面通知必要写明取消期限。取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史法官提防

腾退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课程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理论上套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法官,也在不断地兼修习和升级,才能在一个犯罪不当中冷静地分析并采取行动正确的断定。而对于非法兼修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浩大的课题,不会仅靠同一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腾退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法官,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时专业课程异议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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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屋公告